
一、厦门集装箱码头关于VGM方案实施的一些补充:
(一)VGM信息应按照“托运人—>承运人—>码头”的流程得到有效传递。
(二)码头对所有出口载货集装箱(超限箱除外)进闸进行整体称重。码头使用经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定期检定的电子汽车衡在进场闸口采集拖车和集装箱总重量,扣减经过预先称重记录的车头重量和按车架类别设定的车架重量后,获得进闸载货集装箱重量信息;托运人可参考该重量信息,结合集装箱载货实际情况和运输工具实际情况,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供VGM信息;但此重量并不作为VGM 依据。
(三)码头可接受托运人申请提供载货集装箱重量验证(VGM)过磅操作服务,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公布;码头发言人表示大家不必为VGM 的实施感到惊慌,VGM的实施也不会产生录入更改等费用,码头提供的有偿VGM过磅服务,收费也是非常低的,一定让客户满意。
(四)VGM的修改必须在码头放行前完成,否则不予受理。
(五)本方案自2016年7月1日起试行至2016年9月30日,以上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由相关方协商解决。

二、为提高货物通关效率,降低客户物流成本,厦门集装箱码头(海天码头、海润码头、嵩屿码头、国际货柜码头)将于2016年7月1日起优化业务受理流程,具体如下:
(一)优化场站收据受理
对于采用海关无纸化通关模式放行的出口货物,码头将凭海关电子放行信息放行该票货物,货主(或其代理人)无需再向码头提交纸质场站收据“678联”;货主(或其代理人)可通过码头网站、APP查询码头海关放行信息接收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码头客服中心处理,码头将以接收到海关放行电子数据时间点(取代原有单证送达时间点),作为航次截单时间的判断标准;
******也就是说码头截单时间不再以收到8联为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为放行争取了更充裕的时间。
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可通过码头网站跟进预配集装箱放行动态,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码头船舶配载中心处理;出口集装箱放行后,码头将凭船公司的配载指示进行装船。
******码头是否进行配载,需要我们自行查询来确认。
******海关放行后如客户要退载,需通过船公司,向码头提出申请;无法再像之前可以通过让报关行不送配载直接退载。
(二)进出口业务单证集中受理
设立海沧联检中心业务集中受理点,受理嵩屿码头、国际货柜码头和海润码头的进出口单证、提箱、查验等业务;
******设立客服中心大大提高了海沧各项业务办理的效率,尤其查验相关手续及进口换单等业务。
东渡港区业务集中受理点仍设置于海天客服中心。
******这点没有变化
(三)设立96861001统一呼叫服务中心以及0592-5829315客户投诉专线。
******原先96861001 是服务上晚上20:30,优化后将实现24小时全天候服务。
(四)码头危险品除了9类和联芯的,其他最近还在验收评价阶段,过了就会开放其他,但因场地问题,可能会限额。危品的应急预案将于3个月后逐步放开。
******针对小于等于2类的危品,1类危品暂无开放计划。
来源:厦门集装箱码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