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申报开始啦,3月28日截止!想要申报成为专精特新的企业尽快行动起来!
本篇整理了最新申报攻略,包括认定条件指标、材料准备、常见问题等,助力企业提升申报成功率。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苏工信中小〔2025〕85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为深入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根据《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范围
申报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纳入“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的在库企业,且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优先推荐属于“1650”产业体系重点领域企业。
推荐条件
(一)符合《实施细则》附件2明确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规定条件,其中“评价指标”第10项“企业和产品所属产业领域优势”C项调整为:分布在全省“1650”产业体系50条重点产业链(3分)。相关概念需按《实施细则》附件4严格把握。
(二)对于已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再推荐;对于与上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或被持股比例超过50%),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申报审核
(一)企业申报
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在线办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认定”,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后,按照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于3月28日前完成并提交(3月28日24:00时系统将关闭企业填报提交功能)。
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审核推荐
请各设区市工信局严格把关,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独立法人地位、企业规模、所属领域、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产业链配套能力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
(三)评审认定
省工信厅将按程序组织对各地推荐申报的企业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综合性审核后,择优确定认定企业名单。认定结果将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有效期为3年。
有关要求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由企业自愿、自主申请,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供佐证材料。其中,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由企业按照模版(附件4)提供自证,不要求出具第三方证明材料。申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请各设区市工信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落实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做好政策宣贯解读,按程序进行推荐。
(三)各地于3月31日前线上提交审核推荐意见、线下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包括:企业申报书(附件1,填写初核推荐意见并盖章)、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中小企业局。材料电子版(推荐文PDF版和汇总表Excel版,不包括申报书)请同步报送至邮箱jsjxwzxqy@126.com。企业报送的纸质佐证材料由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存档备查,无需上报。
联系方式:省工信厅:025-69652749,69652751
技术支持:025-52686656,13776417911(微信)
各地工信部门咨询电话:
南京市:025-68788820
无锡市:0510-81821688
徐州市:0516-83861958
常州市:0519-85681230
苏州市:0512-65117581
南通市:0513-85215680
连云港市:0518-85825275
淮安市:0517-83750652
盐城市:0515-86660564
扬州市:0514-87874488
镇江市:0511-85023977
泰州市:0523-86839267
宿迁市:0527-84338553
附件:点击查看↓
2.2025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20日
江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基本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基本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详见评价指标)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100分。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
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分)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
9.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和排名(满分6分)
A.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10%以上(6分)
B.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5%-10%或排名前十名或进入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4分)
C.全省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名(2分)
D.不属于上述情况(0分)
10.企业和产品所属产业领域竞争优势(每满足一项按级别加分,满分9分)
A.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3分)
B.分布在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或颁布分布分布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其中,国家级3分,省级2分。(按最高级别加分,最高得3分)
C.分布在全省“1650”产业体系50条重点产业链,其中卓越产业链3分、未来产业链和优势产业链均2分。(按最高级别加分,最高得3分)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2.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3.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10%(1分)
D.5%以下(0分)
14.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A.国家级(10分)
B.省级(8分)
C.市级(4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清单
说明:佐证材料提供原则:1、企业所填数据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及评价计分相关的指标数据,均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否则计零分。2、系统上传电子佐证材料需清晰可见,格式一般为PDF。3、区级工信部门做好纸质佐证材料初核,确保与系统上电子佐证传材料一致。
一、所有企业必备佐证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上年末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3、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信息披露完整,包含主营业务收入、研发费用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原则上2022年、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是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
4、数字化水平测试等级结果证明(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自测获取,http://caii-sme.indusforce.com/#/Selftest)。
二、根据企业实际填报情况及评价计分所需提供
1、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需提供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证明(包括银行到账凭证及融资报告等);
2、荣誉奖励:省级以上科技奖励、中华老字号、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名单及获奖证书等与申报有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3、为国内外知名大企业直接配套证明(合同、发票、供应商资质证书等);
4、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知识产权证书(专利、注册商标、主持(参与)制修订标准等);
6、上年度主导产品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材料(自证,应能真实、准确、全面反映企业主导产品在所属细分领域的市场地位、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及排名,具体格式不限。);
7、建立研发机构及级别证明(主管部门认定文件或颁发证书);
8、研发人员数量证明;
三、其他选填指标(非必须)
1、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定)证书;
2、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情况证明。
3、境外经营境况证明
4、企业认为其他需要提供材料
常见问题解答
1.中小企业划分依据是什么?
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可参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的计算公式?
答: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
3.“股权融资”的定义?“合格机构投资者”是指哪些?
答:“股权融资”指公司股东稀释部分公司股权给投资人,以增资扩股(出让股权不超过 30%)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从而取得公司融资的方式。
“合格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 10 部门令第 39 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 号)相关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4.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怎么计算?
答:一般从企业成立当年开始计算。
5.专精特新申报对专利的定义?
答: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包括: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在海外取得收入的其他I类知识产权,其中专利限G20成员、新加坡以及欧洲专利局经实质审查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I类知识产权;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I类知识产权;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I类知识产权。
I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II类知识产权包括:与主导产品相关的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授权后维持超过 2 年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均不包含转让未满 1 年的知识产权。
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可以用报表代替吗?研发费专审报告是必须提供的吗?
答:必须提供审计报告,且审计报告上必须有二维码。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不是必须提供的,但是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利润表必须要体现披露研发费用数据。
聚匠作为专业的“知产+科技项目+财税”三位一体的服务机构,已助力众多企业成功跻身专精特新行列。我们拥有丰富的申报经验和专业的服务团队,能够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支持。
编辑:聚匠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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