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1:《信息基础设施、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价值三角”》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规划》提出,要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到2025年,基本形成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一体化推进格局。《规划》明确,数字中国建设按照“2522”的整体框架进行布局,即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以算力与网络为代表的基础设施,类似于工业经济时代的道路、桥梁与电网,逐渐成为支撑数字社会发展的信息基础设施,通过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对数字中国的建设形成支撑。数据要素、信息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三者关系的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目前,对于数据要素和信息基础设施单独对产业发展的提升作用,产学研各界已经成共识;但是鲜有研究将三者纳入统一框架体系,系统地分析信息基础设施在“数据要素促进产业发展”中的重要增强效应。

因此,本报告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详细研究了数据要素、信息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首先定性梳理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要素促进产业发展的作用机制;然后结合官方统计数据,定量地评估各作用路径的影响效果大小,并分不同维度实证研究了信息基础设施通过数据要素价值化促进产业发展的增强作用差异;最后提出建设泛在协同、融合统一、一体内生的信息基础设施,推动实现网络无所不达、算力无所不在、智能无所不及的未来发展建议。研究发现,信息基础设施、数据要素和产业发展之间存在着“价值三角”的关系。2012年到2020年间,数据要素可以有效促进产业发展,即数据要素投入每增加1%,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可平均提高5.78%;信息基础设施可以有效促进产业发展,即信息基础设施每增加1%,各产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可以平均提高11.10%;信息基础设施可有效扩大数据要素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且信息基础设施每增加1%,它的增强作用会随之平均扩大3.42%。
成果2:《多层次数据要素市场交易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提出“规范各地区各部门设立的区域性数据交易场所和行业性数据交易平台,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推动区域性、行业性数据流通使用我国多层次数据要素市场交易体系探索发展的大幕已经拉起。
纵观资本、劳动力等其他生产要素交易市场的发展历程,也普遍呈现多层次发展的特点。然而各类生产要素多层次市场体系形成的底层逻辑与驱动因素有所不同。推动数据要素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高质量发展,需要研究其形成的底层逻辑与驱动因素,从而在明晰其“从何而来”的基础上明确其“向何而去”。

本报告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多层次数据要素市场交易体系是基于数据要素特性、市场主体特性及市场发展规律,所形成的面向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市场主体及应用场景,采用场内集中交易途径或场外分散交易途径,提供多样化数据产品服务的市场结构。报告最后指出,为推动多层次数据市场交易体系高质量发展,未来需要政产学研界携手处理好“三大关系”。
成果3:《基于数据价值实现视角的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建设》
数据要素价值实现过程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紧密关联,影响着数据要素市场化构建与高质量发展。数据作为一项特殊的生产要素,需要在流通交易中释放价值,数据价值实现可由多个相互关联的环节共同组成。要保证数据要素市场化的顺利推进,需要综合分析数据价值实现的全过程从本源逐层进行解构,明确数据要素在各个环节的价值流转与变化、流通交易模式等,并明晰推动各环节数据价值充分释放的核心所在。

本报告基于数据要素价值实现视角,将原始数据形成数据资产的价值实现过程分解为数据资源化、数据产品化等关键阶段,分析各阶段数据交易标的物、交易模式以及价值实现面临的关键问题,并从政策供给、技术服务、基础制度及设施三方面针对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提出相关建议。最后展望了运营商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中应发挥数据供给主力军作用、基础设施支撑作用、产业生态引领作用。
成果解读





























来源 / 数字产业集群综合中移智库、数字菁英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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