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版邮政管理服务办法、新版保险法司法解释、新版《中国药典》……在2015年的最后一个月,一批开始实施的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的方方面面。

邮局有望代收发快递邮件损毁须7日内赔偿
12月1日起,新修订的《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今后,邮政企业遍布城乡的网络有望向社会开放。汇海小编从邮政部门获悉,未来,通过邮政寄递包裹,也会和快递一样享受上门揽件服务。在提供邮政普遍服务过程中,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邮政企业应当自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七日内向用户予以赔偿。
《办法》明确提出支持邮政企业发挥邮政网络公共服务作用,提升邮政网络资源使用效率,满足社会多重用邮需求。据悉,邮政网络多元化使用在国内已有实践。目前已有末端投递网络开放共享,包括与快递企业开展合作、代办快递收寄业务;与阿里等电商平台进行资源互用的开放合作,作为基础网络为其他经营者提供服务。

“传统邮政服务的需求下降,并不意味着用户对邮政普遍服务的需求在下降。”相关人士认为,邮政普遍服务的内容包括群众寄递信件、包裹、汇兑业务等,本质还是寄递服务,服务方式可以创新、动态发展,重点在于合理资费、广覆盖、持续提供。
《办法》明确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办法还对消费者维权通道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办法,在提供邮政普遍服务过程中,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邮政企业应当自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七日内向用户予以赔偿。若用户向邮企投诉未果,可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邮政企业应当自收到邮政管理部门转办的申诉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答复;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用户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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