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俄罗斯卫星网报道,埃及苏伊士运河管理局主席拉比耶3月31日表示:
在苏伊士运河堵塞事件调查结束前,搁浅的集装箱船不得离开苏伊士运河。
据报道,拉比耶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这艘船在调查结束前将在大苦湖扣留。”

事故首席调查员萨伊德·谢沙3月31日下午登船,他将检查船只的适航性及船长的各项行动,以确定事发原因。
消息称,调查可能需要一周时间。
拉比耶在接受当地一家电视台采访时还披露,货物将暂时留在船上,如果拒绝赔偿损失,那么这艘船将“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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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柚牧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
目前外界疯传的数十亿美金赔偿水分太大,可预计的损失和费用约在5.2亿美金,
如船体损失1.2亿美元,运河运营损失1亿美元和救助费用3亿美元,这些是比较明确能索赔的,其余申索不易获支持。
埃及方面已拿出巨额账单要求船东支付。
另有精于航运保险的专业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的记者透露,船东请救助公司让长赐号脱离搁浅状态,
巨额救助费是防止船体和货物的共同损失发生的,因此会作为共同海损,在船东和货主之间分担。
这意味着“长赐号”上的货主还要分摊数额庞大的费用。

陈柚牧认为,目前看来可以提出索赔的有五方:
其一是“长赐”轮货主,可以索赔货物损坏或者迟延交付导致的损失。
其二是埃及的当地救助方及船舶所有人及保险人聘请的国际救助
第三个申索方是苏伊士运河管理方,可就运河堵塞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向“长赐”轮船舶所有人提出索赔。
第四方是“长赐”轮船东因其支付的救助费或者其他为共同安全而产生的费用,有权可以向船舶的租船人或者货主提出共同海损分摊的索赔。
第五类是因运河堵塞,导致大量船舶等待、停航以及绕航好望角产生的费用,
各自的船舶运营的船东,租船人以及货主之间会产生大量法律争议,这部分索赔比较麻烦。
对于货主们来说,更麻烦的是,这场官司有可能非常漫长,它们的货物将被扣押在船上,除非出具共同海损担保或者押金才能提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