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
两用物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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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8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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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用物项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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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实行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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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物项正在被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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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用物项的定义
两用物项,是指既有民事用途,又有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特别是可以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货物、技术和服务,包括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
常见的两用物项包括麻黄碱、高锰酸钾、乙醚、盐酸、硫酸等易制毒化学品,也包括氰化氢、二氯化硫、氰化钾等监管化学品。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外交、海关等国家有关部门可以结合下列因素对两用物项出口目的国家和地区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管制措施:
(一)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影响;
(二)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的需要;
(三)履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条约、协定的需要;
(四)执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相关决议和措施等的需要;
(五)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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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实行许可制度
出口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所列两用物项或者实施临时管制的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第一项清单根据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于2024年11月15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该清单采用5位编码,将分散在即将废止的核、生物、化学、导弹等多部不同位阶的法律文件所附涉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物项进行归并,并充分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做法,按照十大行业领域、五种物项类型、七个管控原因划分方式进行系统整合,统一编配成由五个要素组成的出口管制编码,形成初步完整的清单体系,为《出口管制法》、《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具体执行和运用提供参考依据。
清单采用“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的编码方式进行编排,由“1个阿拉伯数字+1个大写英文字母+3个阿拉伯数字”共5个要素组合而成。
第 1 位代表行业领域,用阿拉伯数字 0-9 表示:1 代表“专用材料和相关设备、化学制品、微生物和毒素”;2 代表“材料加工”;3 代表“电子”;4 代表“计算机”;5 代表“电信和信息安全”;6 代表“传感器和激光器”;7 代表“导航和航空电子”;8 代表“船舶”;9 代表“航空航天与推进”;0 代表“其他物项”。
第 2 位代表物项类型,用大写英文字母 A-E 表示:A 代表“系统、设备和部件”;B 代表“测试、检测和生产设备”;C 代表“材料”;D 代表“软件”;E 代表“技术”。
第 3 位代表管控原因,用阿拉伯数字 0-9 表示:0 代表“与常规武器相关”;1 代表“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运载工具相关”;2 代表“与核不扩散相关”;3 代表“与化学和生3物武器相关”;4 代表“监控化学品”;5 代表“临时管制”;9 代表“与其他国家安全因素相关”。当某个管制物项涉及
多个管控原因时,除临时管制外,其他情形以最主要的管控原因为准进行编排。第 4 位和第 5 位共同用于物项排序,用阿拉伯数字 0-9表示。
每个编码对应一个或多个管制物项,涉及多个管制物项或者多个编码层级的,采用小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轮替使用的方式编制相应层级的编码,如在编码 1C111 项下进一步编制 1C111.a.1、1C111.b.1.a 等。
PART .03
近期物项正在被严查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出口管制战略部署,近期各地海关对重点进出口物项的查验与审查力度持续加强。
根据近期监管实践与各地口岸反馈,梳理出八大类当前海关重点核查产品类型,涵盖稀土永磁产品、金属材料、锂电池、刀具、化工品、零税率商品等,涉及面广、判定复杂。
为响应国家出口管制政策的加强落实,当前海关对部分重点产品加大了查验与合规性审查力度。以下为近期监管关注的高风险申报类别,供出口企业重点关注与自查申报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