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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等关税”落地
2025年4月3日,特朗普政府正式宣布“对等关税”政策,标志着美国贸易政策自二战以来最激进的转向。其核心框架包括基准关税+额外关税的双层设计:
1、10%基准关税:适用于所有贸易伙伴,于4月5日生效。这一“最低税率”旨在统一美国关税门槛,取代原有分散的税率体系。
2、针对逆差国的“折扣后对等关税” :对贸易逆差较大的60个经济体加征更高税率,于4月9日生效。
例如,中国被加征34%额外关税(叠加此前针对芬太尼的20%,税率升至54%),欧盟20%、越南46%、日本24%、印度26%、韩国25%等。
加拿大与墨西哥:虽未被列入“重点逆差国”,但需满足《美墨加协定》(USMCA)条件方可享受豁免。例如,符合USMCA的货物关税为0%,不符者需缴纳25%(汽车)或10%(能源、钾肥)。
特定商品豁免:包括铜、药品、半导体、贵金属及美国稀缺的能源和矿物。此外,232条款下的钢铝关税(25%)和汽车关税(25%)不与新关税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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