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监管仓库:功能与分类

出口监管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用于存储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并提供保税物流配送及流通性增值服务的专用仓储场所。
主要类型
- 出口配送型仓库:存储以实际离境为目的的出口货物。
- 国内结转型仓库:存储用于国内结转的出口货物。
深圳关区出口监管仓库概况

深圳关区现有出口监管仓库共15个,其中13个具备“入仓退税”资格。
出口监管仓库设立流程与注意事项
01 设立要求

企业资质条件
- 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 具备进出口经营权和仓储经营权;
- 拥有专门存储货物的场所。
仓库面积标准
- 出口配送型仓库:不得低于2000平方米;
- 国内结转型仓库: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
所需申请材料
- 《出口监管仓库申请书》;
- 仓库地理位置示意图及平面图。
审批与验收
- 直属海关批准文件有效期为1年;
-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 验收合格后,经海关注册登记并核发《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
02 变更事项

可变更内容
包括名称、地址、仓储面积等。
需提交材料
- 出口监管仓库变更申请;
- 仓库地理位置示意图及平面图复印件(仅变更地址或面积时提供)。
海关审核重点
- 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 变更后的地址与面积是否仍符合规定条件。
必要时,海关将实地核查变更情况。
企业主体信息变更
若企业需变更名称、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应于变更前向直属海关提交书面报告。变更后,海关将重新审核其资质。
03 延期办理

申请时间
应在《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提出延期申请。
所需材料
- 出口监管仓库延期申请;
- 《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可在批准延期后补交)。
审批时限
海关在注册登记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
小提示:如海关受理延期申请后逾期未作出决定,视为准予延续。
04 注销程序

注销情形
- 未按时申请延期或延期审查不合格;
- 企业书面申请变更仓库类型;
- 终止仓储业务;
- 丧失法定经营条件;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注销情形。
注销前须完成事项
须办结库存货物的征税、退仓、出仓离境或销毁手续。
注销后处理
主管海关收回《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并通知相关部门注销其注册登记信息。
出口监管仓库监管要点
01 对仓库的监管

- 不得转租、转借他人经营,不得下设分库;
- 监管方式包括盘查、抽查、巡查;
- 主管海关每年对辖区内仓库企业开展不少于一次盘查。
需核查的情形
- 涉嫌走私违规;
- 申请开展简单加工业务;
- 货物存储期限申请延期;
- 报告货物损坏、变质、灭失;
- 企业月报与海关账册数据不符;
- 申请销毁货物;
- 进出口数量或金额异常;
- 申请注销仓库;
- 存在其他海关监管风险情形。
02 对货物的监管

允许存入的货物
-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
- 加工贸易出口货物;
- 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入的出口货物;
- 出口配送型仓库可存放为拼装出口而进口的货物及包装物料;
- 其他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
禁止存入的货物
- 国家禁止进出境货物;
- 未经批准的限制进出境货物;
- 海关规定不得存放的其他货物。
货物管理要求
- 可进行流通性增值服务,但不得开展实质性加工;
- 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或移作他用;
- 货物存储期限为6个月,经主管海关同意可延期一次,最长不超过6个月;
- 存入货物须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按国家规定提交许可证件或缴纳出口关税。
温馨提示
试点地区海关与税务部门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审核“入仓退税”资格,并定期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仓库将不再适用该政策。请相关企业及时办理资格复审,确保政策持续适用。

供稿: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处 龙岗海关 福中海关
文案策划:李枫 汤黎平 吴微
编辑:鲍岩 周潇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