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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儿防老”的观点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但养儿防老只是在道德上进行约束,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且前提是子女孝顺,一旦子女不孝顺,老年人养老的愿望很容易破灭。老年人手中的财富,在百年之后成为遗产,这笔财富应该如何处置呢?遗嘱应该如何拟定?子女又该如何继承呢?
1月23日,CCTV12《律师来了》栏目组携手其金牌合作伙伴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周旭亮律师走进北京朝阳区西坝河南里社区,进行了一场精彩绝伦的公益普法讲座,解析老年人最关注的家事法律问题——继承。
现场反应热烈,在座的听众与周旭亮律师形成积极的互动。会后,部分听众意犹未尽,现场咨询周旭亮律师相关法律问题,周旭亮律师以专业、细致的态度,一一耐心解答。
周旭亮律师表示,此次央视CCTV12《律师来了》普法进社区,很荣幸代表《律师来了》及其金牌合作伙伴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北京朝阳区西坝河南里社区的居民,围绕老百姓“家事——继承”进行极具针对性的公益普法。现场热烈的气氛,让自己再次充分感受到“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只有“一切依靠群众”,因势利导,细心讲解,耐心倾听,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同时也特别感谢栏目组李小贝老师组织此次意义非凡的公益普法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我国遗嘱继承有以下四种方式: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我国遗嘱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如下: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3、法定继承份额: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可以继承的遗产有: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着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继承遗产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
4、某些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5、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在其生前是否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另外,还要弄清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是否已明确了受益人,如已明确了受益人,则这些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等即属于该受益人所有,而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6、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是否还有债务未清偿。因为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CCTV12《律师来了》律师嘉宾
CCTV12《见证》法律专家
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律师门诊室》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谁在说》专家团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生活广角》专家团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际之声律师嘉宾
《法制晚报》《法律讲堂》特邀评论员
《法制晚报》首席顾问
《中国企业报》特邀法律嘉宾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律师职业道德、律师执业技能等方面,以“称冠全球、引领风骚”作为初心和梦想,并首创“胜诉共赢”办案理念、乃至法治理念——“法庭上争胜诉,法庭外谋共赢”、“以胜诉为手段,以共赢为目的”,并一直努力践行“以个案促法治,以共赢促和谐”。
由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与CCTV《律师来了》栏目在理念上的高度契合,栏目组从全国数万家律所中,选择北京冠领律所为《律师来了》栏目首席金牌合作伙伴!北京冠领律所主任周旭亮表示,愿带领冠领律师勇担法律和社会责任,为促进“法治共赢”而砥砺前行!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为金牌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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