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国跨境电商发挥在线营销、在线交易、无接触交付等特点优势,积极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进出口规模持续快速增长。

国务院近期接连重磅发文
进一步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扎实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鼓励跨境电商平台完善功能,更好对接国内国际市场,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规范健康发展,丰富产品供给。
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和产业集聚区作用,积极探索内外贸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举措,促进内外贸体制机制对接和一体化发展。
引导外贸企业、跨境电商、物流企业加强业务协同和资源整合,加快布局海外仓、配送中心等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提高物流运作和资产利用效率。
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
积极鼓励各业务环节探索创新,培育壮大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海外仓领军企业和优秀产业园区,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
进一步发挥海外仓带动作用,增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鼓励平台企业发展跨境电商,积极推动海外仓建设,提升数字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依托跨境电商平台拓展国际市场。
积极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培育仓储、物流、支付、通关、结汇等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
跨境电商是当前发展速度最快、潜力最大、带动作用最强的一种外贸新业态。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98万亿元,增长15%;其中出口1.44万亿元,增长24.5%。跨境电商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新动能、转型升级的新渠道和高质量发展的新抓手。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海关总署
本微信公众号不以商业营利为目的,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