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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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房子是钱先生在婚前108万全款购买的。两人在婚前约定,钱先生需向李女士支付彩礼28.8万元,并在房产证上加上李女士的名字。而钱先生在两人婚后第二天,按照约定去登记机关,将房产证加上了李女士的名字。离婚后,钱先生认为,该房屋系其婚前个人财产,不应该进行分割。那么,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房产证加上另一半的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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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因钱先生和李女士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房屋以钱先生所有较为适宜,但钱先生应当给予李女士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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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杜智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