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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微信聊天随口一句话,7万元补偿没了,告到法院也没辙…

女子微信聊天随口一句话,7万元补偿没了,告到法院也没辙…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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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微信聊天记录可以成为民事诉讼证据!


案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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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女士和许先生两人因感情不和,在2019年协议离婚。随后,两人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协议约定,许先生补偿给顾女士7万元,补偿期限为一年。后来,两人在协议离婚后,关系有所好转。顾女士便在微信上邀请许先生一同去旅游。可许先生以要存钱偿还顾女士补偿为由拒绝了游玩邀请。为了能一起出去游玩,于是顾女士在微信上说了一句“7万元不用给了”。顾女士本以为这句话能为两人共同出游立了“大功”,谁承想,就是因为这句话,对顾女士后面的补偿产生了巨大的损失。


2020年6月,两人关系再次恶化,许先生却迟迟没有履行约定给予补偿。顾女士为了拿回7万元的补偿,将许先生告上法庭。法庭上,许先生向法官展示了先前顾女士给他发的消息:“7万不用给了”。并以此为由,认定顾女士主动放弃债权,拒绝支付7万元补偿。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顾女士在微信上说的“7万元不用给了”这句话,已经构成了法律上的债务免除,因而法院最终判决男方不需要支付女方这7万元。


冠领律师观点


NO.01

根据2020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包括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许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是有效的证据。

NO.02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务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无因行为,根据债权人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无论其债务免除的原因是否成立,均不影响免除的效力,顾女士不能以其当时基于特定情境等原因而否认债务免除的效力。故许先生不需要再偿还7万元的补偿。


冠领律师


提醒大家


从今年5月1日起,微信等其他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已经在法律上被纳入电子数据,可以成为民事诉讼证据。但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有两个前提:一个是证明产生该段聊天记录的是当事人双方,第二是该段微信聊天记录的完整性,要能反应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在网上聊天时应当谨言慎行,不能因为是微信聊天就放松警惕,一句可以构成单方法律行为的话,足以产生设立或者解除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




本文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如有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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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杜智君

运营 | 闫    慧
审核 | 段主编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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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总部位于北京,法律业务和分所遍及全国的大型综合律师事务所。秉承“胜诉共赢”的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可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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