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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贷范畴。关于民间借贷,《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我们知道一般借款时,会要求借款人说明借款用途。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会有什么后果呢?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石倩律师
个人简介
石倩,女,青海师范大学毕业,就读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资深知识产权律师。
执业领域
1.知产诉讼及非诉:商标、著作权、专利、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广告等;
2.合同纠纷、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纠纷处理;
部分代表性案件
1.“华佗图形”商标确权案件,从无效宣告请求人适格性审查入手,对公司员工是否能作为公司所使用商标的“在先权利人”,是否为“利害关系人”,以及何为商标法意义上的未注册商标的“利害关系人”进行了细致阐述和最终认定,对今后的同类型案件具有鲜明的指导意义。该案入选2019年度商标授权确权20经典案例。
2.“唐鸭儿”商标确权案,对于商标法三十二条“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认定突破了以往认定标准,而更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对明知在先商标存在而恶意注册的抢注行为予以打击,从而对在先权利人的在先使用行为加大保护力度。该案也被知产力等行业媒体宣传报道。
社会活动:2018年9月5日 受邀在第二届网易中国创业家大赛为创业者们分享《创业·IP必修课》,部分网站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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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冯 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