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会回暖么
复工潮已经悄然开启
快来看看这些新年新政策
关系到咱们卡友的钱袋子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过创新建立“白名单”制度优化完善“黑名单”制度
加强对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管理和联网数据管理应用
切实发挥好车载排放远程监控数据作用。
加快推进重型柴油车安装联网工作
各市要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国五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监控车载终端设备
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白名单”
在排放检验周期内
远程监控车辆联网正常且尾气稳定达标排放的
纳入“白名单”管理
在定期排放检验环节免上线检测
只需要进行外观检测、车载诊断系统检查
为卡友们省下了排气污染物上线检测的费用和上线检测需要等待的时间
“黑名单”
远程监控车辆
存在车载终端拆除预警
尾气排放超过监控报警值
监控数据与实车数据不符等
其中一种情形的纳入“黑名单”管理
经审核确认后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在定期排放检验环节
重点检查并记录车辆车载终端通信情况
执法检查环节
重点核验车辆车载终端通信和OBD数据
“白名单”“黑名单”的管理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延续
具体内容:
1.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3.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从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局日期确定。
4.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省道路运输信用管理办法于1月1日施行
为加快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并发布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领域信用管理的办法》
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道路运输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等级
从高到低分为好、较好、较差、差五个等级
依次使用AA级、A级、B级、C级、D级表示。
那么信用等级高
都有哪些好处呢?
根据信用评价等级的不同,各级交通部门会进行分级管理
对信用等级为AA级、A级的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
1.在行政审批事项中,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并且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容缺受理;
2.日常监管中优化检查频次、检查方式;
3.在政府优惠政策实施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或者予以重点支持;
4.在信用门户网站或者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推介;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措施。

符合条件的沪牌重型柴油车可以免于排放检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台
《关于实施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的通告》

该免检政策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车主(接入上海市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平台,且在上海市内检验的沪牌重型柴油车)可通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sh.gov.cn)查询排放免检的车辆信息,也可咨询上海市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本文由【物泊科技】谭子敬整理发布,部分素材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公安厅、国务院官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内容为学习与交流之目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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