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凌晨4点38分许,交警支队惠山大队接到一驾驶人报警称“我驾驶的货车超重了,要过磅处理。”接到报警后,交警铁骑迅速赶到现场,并向报警人赵某了解了情况。

原来赵某前一天将车辆停在某公司装货,凌晨开车时发现货物有点多,担心超载,在询问公司老板后,老板却表示:“放心开,被处罚了算我的。”
然而,处罚事小,安全为大,驾驶人赵某在行车时明显感觉到车辆制动出现问题,且在上高速时被明确告知车辆超限无法上高速,想到这里,赵某一阵后怕,一方面是货主要求,一方面是自己的安全,两难之下,他拨打了举报自己的电话。

经检测,赵某所驾驶车辆实际载重已经达到了20060KG,该车核载15585KG,超载率达29.2%,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1分处罚,并要求其依法安全驳载超限货物。此时,赵某才舒了一口气:“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随后交警部门对货主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约谈整改。
驾驶超载超限车辆上路隐患大,因为车辆超载会影响车辆行驶,货车变得难以控制,容易发生事故。如果爆胎或刹车失灵,可能会发生翻车等事故。
此外,会让道路、高架桥、路基等,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如果每辆货车都超载,那肯定是无法承受的,很容易导致路面损坏,桥梁断裂。最轻的程度是使用寿命大大缩短。
超载不可轻视,为整治货运车辆超载违法行为,国家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例如国标GB1589规定2轴车限重18吨、3轴车限重27吨、6轴及以上车辆限重49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小型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而对于“一超四罚”,许多卡友一定不陌生。
此前,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一超四罚”工作要求。
一超四罚是指,货运司机超载被抓后,将进行四项处罚。
第一罚:交警部门在现场依据交通执法部门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
第二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吊销其营运资质;
第三罚:在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将对运输企业实施吊销营运资质的处罚;
第四罚: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因此,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切勿超载上路。如果遇到货主和企业不合理要求,应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