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苗律师应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邀为其公众号“泰康幸福说”之云中私塾专栏特约供稿。经泰康首发文章之后,现将本文转发至苗绘财富研究院,以飨读者。
2018年,税突然和每个人变得息息相关,无论贫穷富贵、无论曾经拥有多大荣耀、亦无论手上握有几本护照、几个身份。在十年房价涨了10倍、最近房租猛涨的衬托下,个税起征点上调1500块竟没能获得老百姓的喜大普奔;bing*已经消失于公众视野两个多月,人们重谈当年的晓庆入狱;更多的工作室注销不行、补税无门、惶惶不可终日;原来海外有账户、有股权、有壳公司、有大额保险的客户,纷纷病急乱投医地寻求CRS应对方案;很多移民海外回流的客户,焦虑地四处询问,我的中国户口是否应该销掉?国内房产是否应该变现?资产所有人是否应该变更?最近,我们和大家聊聊税。
2018,税字当头
美国有句名言,翻译过来大意就是“人生在世,唯死亡和上税不可避免”。此话放在今日,死亡都可以延期了 - 科技进步让某位长者活过100岁。但是税收却真真切切地降临了。
从立法层面,国际上有CRS带来的信息交换冲击,国内有闪电批准通过即将生效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即将加速立法的《房地产税法》;从执法和行政征管层面,金税三期、国地税机构合并改革,从数据到机构都被赋能,原来颇具操作空间的涉税问题突然变得一目了然;最近吵得沸沸扬扬的社保以后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补缴让很多小公司负重不堪,好在国务院表态要减负;又有规定说私募基金要补个税,原来的20%一下变成35%的顶格税率,让人民币私募基金的发展更加雪上加霜。
2018年,无须居心叵测的外媒暧昧地暗示中国每个企业家都有原罪,聚焦税务问题,已然让人冷汗涔涔。我们说说开公司、做生意几乎人人难逃的两个涉税犯罪。
阴阳合同、逃税罪和虚开罪
Mou 券Daily曾经发文,说bing*已被控制并接受调查,还说“阴阳合同”只是冰山一角,她还涉嫌参与银行违规放贷和腐败案件,面临法律制裁。这个法律制裁肯定少不了涉税问题。涉税问题最常见的有两个,一个是逃税罪,一个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规定于《刑法》的第二百零一条和二百零五条。
两个罪的具体表现形式篇幅所限,我们就不一一展开了,基本上做生意做企业,只要涉及降低收入、提高成本的各种做账做凭证、增值税进销项抵扣,不严查则已,否则都难免有假费用、高成本、虚支出,要符合两罪的基本事实,非常容易。
很多人以为涉税的刑事责任触发点很高,比如百八十万,其实不然。复杂的法律术语我们不做过多解释,这里面有公安检察机关的立案侦查起点,还有法院判刑的起刑点,还有及时补税交罚款免予刑事责任的一些可能性;粗略地说,逃税罪5万元以上,就可以判刑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万元以上,就可以判三年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的,就达到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了!
这两个罪有什么差别呢?乍一看,这两个罪好像差不多,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罚比逃税罪明显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直至无期徒刑;逃税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直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看看最高刑,忍不住想起bing*当年那句类似“我受得了多大荣耀,就抵得住多深攻击”,如果被无期,所有的貌美如花、年轻桀骜都会成为过眼烟云。
小后记
涉税无小事,入刑的起点非常之低,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刑罚又异常之重,企业家们务必谨慎对待!必要的时候,要聘请专业律师参与,必要的时候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下一篇,我们说说相关涉税问题的追溯期,到底多久才能安心上岸?未来税务规划的展望。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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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苗律师具有美国加州律师资格和中国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扎实的商科背景。她曾历任多家世界顶级企业亚太区和大中国区法律顾问,对企业全球化、跨境投资有独到的见解。赵苗律师兼具公司法和家事法的背景,其专业服务获得了公司和私人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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