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吉尔吉斯斯坦(简称:吉)总统扎帕罗夫签署《关于对减轻居民和企业实体税收负担的部分法案进行修正》的法案。
该法旨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国家经济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取消交通工具财产税;
对农业用地免征财产税(根据《税法》第379条第2款,此项政策曾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临时生效)。
禁止对2022年1月1日前的纳税期开展税务稽查,以下情形除外:
企业清算或个体工商户注销时的突击检查;
基于纳税人申请提出的增值税退税/返还核查;
因纳税人提交修正税务申报引发的税务审计;
依据吉《税法》及《刑事诉讼法》规定,由执法部门要求开展的专项稽查或复查。
注销2022年1月1日前产生的所有税务欠款;
建立债务优惠偿还机制,根据全额补缴欠税的期限,全部或部分免除税务处罚以及滞纳金。
该法案通过系统性税负减免,降低企业和民众的税务压力,促进投资和经济活力,同时优化税务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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