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2024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调整为:对选择1、2、3、4、5档缴费的,每人每年分别补贴60元、70元、80元、120元、200元;对选择6档及以上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300元。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参保人可以变更一次缴费档次。鼓励参保人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档次变更的缴费补贴差额一并补足。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公益慈善组织等资助参保人缴费试点,进一步拓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渠道,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是我市推进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扎实做好缴费档次、缴费补贴标准、困难群体代缴标准调整等各项工作。要以调整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为契机,全面精准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为群众算好“经济账”“收益账”“长远账”,引导早参保、逐年缴、选高档,积极推动提高待遇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4-04-02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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