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类招生前,黄岩区教育局公布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启动相应类别的招生。
监护人凭《浙江省居住证》、积分卡,为随迁子女报名参加公办学校相应类别的招生。
若报名参加前一类招生未被录取,可重新报名参加后一类招生。每一类招生时,学校均在报名的随迁子女中,按照监护人的积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一类:监护人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报名前(以当年《黄岩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程安排》的报名日期为准)在黄岩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者登记居住信息,但未办理积分的;
第二类:监护人在子女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黄岩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办理了工商执照的;
第三类:监护人在子女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黄岩从业,有单位从业证明的;
第四类:其他随迁子女。
黄岩区教育局公布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启动非积分入学招生。
监护人凭相关入学凭证,为随迁子女报名参加公办学校招生。
公办学校在报名的随迁子女中,按照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类别录取时,按照办理相关入学凭证的先后顺序录取。
该轮招生后,如公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黄岩区教育局视情公布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数,启动非积分入学第二轮招生,报名、录取规则同非积分入学第一轮。
2024-03-01
2024-02-29
2024-02-29
来源:黄岩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