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明星代言”“明星推荐”
是商家提升销量的法宝之一
然而,未经明星授权使用明星肖像
“蹭热度”“引流量”将构成侵权
近日,厦门海沧法院
发布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一公司因“碰瓷”知名女星林心如
被判公开道歉!赔偿

图片来源:林心如微博
某化妆品公司在各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出售沐浴露、洁面乳等产品,经营过程中,该公司将林心如参加某娱乐节目的肖像照与其经营产品拼接成联合海报,在店铺首页使用印有“携手明星 一起变美”“林心如节目推荐”字样的海报,在店铺销售的多款产品首页及详情页中,标注“林心如节目同款”“林心如倾情推荐”等,并使用林心如肖像照片制成的海报。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今年年初
陕西名酒西凤酒被演员黄渤起诉
引发广泛关注
图源:@黄渤 微博
本月初,通过人民法院公告网查询可了解到,陕西秦皇御宴西凤酒营销有限公司向演员黄渤致歉,称该司未经授权许可,擅自在“西凤酒秦皇御宴”品牌及相关酒产品的宣传、销售、招商活动中使用了黄渤肖像、姓名进行商业活动,为此表示诚挚的歉意。目前,公司已停止全部侵权行为。


2024-06-10
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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