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26日)
温岭市教育局发布通告
统一为未转学成功的
持有温岭市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提供安排就读学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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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转入温岭市义务教育学校的持有温岭市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温岭市教育局基教科527室(温岭市城西街道学院路3号)。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
2.父母任意一方或本人居住证(可通过手机App现场查询形式提供)。
温岭市教育局基教科将根据家长意愿,并结合市域内学校学额空余情况进行统筹分配。

2025-02-26
2025-02-26
2025-02-26
编辑:冯丽丽
校对:金子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