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8月4日)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
关于《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
差异化收费政策
延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一起来看
自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以来,在降低社会出行成本、推动甬台温改扩建项目断流施工的顺利进行、缓解沿江收费站出口交通拥堵等方面成效显著,大幅提升了公路路网的通行效率与服务水平。为进一步发挥政策红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该政策延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快政策落地生效,根据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
意见反馈途径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597182918@qq.com,并注明“台金高速公路台州市区连接线差异化收费政策延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钟先生,邮寄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南路323号;邮政编码:318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台金高速公路台州市区连接线差异化收费政策延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可于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通过拨打电话0576-81120090反馈意见。
附件:
1.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项目差异化收费延续实施方案
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
连接线项目差异化收费延续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自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项目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以来,成效显著,降低了社会出行成本,有力推动了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断流施工的顺利进行,缓解了台金高速公路沿江收费站出口的交通拥堵,大幅提升了公路路网的通行效率与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交〔202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浙政办函〔2024〕42号)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温州和台州市部分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关事宜的函》(浙交〔2024〕9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政策成果,特制定该政策延续实施方案,以持续发挥政策的积极作用,为广大民众和区域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一、实施对象
台金高速沿江收费站出口所有车辆。
二、实施路段
台金高速沿江收费站出口代收的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项目通行费。
三、实施方式
(一)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段断流施工期间,停止向台金高速沿江收费站出口车辆收取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项目通行费。
(二)向台金高速沿江收费站入口车辆代收取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项目通行费维持不变。
四、实施时间
自批复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具体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复的时间为准。实施期间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2.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差异化收费政策延续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
差异化收费政策延续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实施背景
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台州段是浙江省加快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重大项目,因工程建设需要,甬台温高速公路临海水洋枢纽至温岭大溪枢纽于2024年7月至2027年1月全封闭断流施工。为最大限度缓解甬台温断流施工对台州境内国省道及市区道路的交通压力,减少安全隐患,保障甬台温断流施工期间对地方国省道交通影响最小化,充分发挥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的分流作用,对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实行差异化收费,利用价格杠杆手段,提高区域路网运行顺畅度。根据市政府部署要求,对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继续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
二、起草依据及过程
(一)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正式揭开了差异化收费的序幕。同年6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
(二)2022年,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浙江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交〔2022〕1号),提出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要求。
(三)2024年7月2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浙政办函〔2024〕42号)。
(四)《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温州和台州市部分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关事宜的函》(浙交〔2024〕94号)。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对象:台金高速公路沿江收费站出口所有车辆。
(二)实施路段:台金高速公路沿江收费站出口代收的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通行费。
(三)实施方式:
1、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段断流施工期间,停止向台金高速沿江出口车辆收取由台金高速沿江收费所代收的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通行费。
2、向台金高速公路沿江收费站入口车辆代收取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维持不变。
(四)实施时间:自批复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时间为准。
四、原政策实施近一年来的效果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前,台金高速沿江互通至水洋枢纽段客车与货车日均断面流量(双向)分别为5803辆和2007辆,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后,台金高速沿江互通至水洋枢纽段客车与货车日均断面流量(双向)分别增长到19974辆和9259辆,增幅明显。甬台温断流施工以来,地方道路未出现明显拥堵,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不仅盘活了高速公路的通行潜力,也减轻了甬台温施工期间地方道路的通行压力,实现了“高速高效、地方畅通”的路网协同效应,为甬台温断流施工期间路网畅通提供了有力保障。
今日(8月4日)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
关于《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
差异化收费政策
延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一起来看
自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以来,在降低社会出行成本、推动甬台温改扩建项目断流施工的顺利进行、缓解沿江收费站出口交通拥堵等方面成效显著,大幅提升了公路路网的通行效率与服务水平。为进一步发挥政策红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该政策延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快政策落地生效,根据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
意见反馈途径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597182918@qq.com,并注明“台金高速公路台州市区连接线差异化收费政策延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钟先生,邮寄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南路323号;邮政编码:318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台金高速公路台州市区连接线差异化收费政策延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可于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通过拨打电话0576-81120090反馈意见。
附件:
1.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项目差异化收费延续实施方案
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
连接线项目差异化收费延续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自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项目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以来,成效显著,降低了社会出行成本,有力推动了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断流施工的顺利进行,缓解了台金高速公路沿江收费站出口的交通拥堵,大幅提升了公路路网的通行效率与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交〔202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浙政办函〔2024〕42号)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温州和台州市部分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关事宜的函》(浙交〔2024〕9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政策成果,特制定该政策延续实施方案,以持续发挥政策的积极作用,为广大民众和区域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一、实施对象
台金高速沿江收费站出口所有车辆。
二、实施路段
台金高速沿江收费站出口代收的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项目通行费。
三、实施方式
(一)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段断流施工期间,停止向台金高速沿江收费站出口车辆收取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项目通行费。
(二)向台金高速沿江收费站入口车辆代收取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项目通行费维持不变。
四、实施时间
自批复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具体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复的时间为准。实施期间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2.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差异化收费政策延续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
差异化收费政策延续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实施背景
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台州段是浙江省加快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重大项目,因工程建设需要,甬台温高速公路临海水洋枢纽至温岭大溪枢纽于2024年7月至2027年1月全封闭断流施工。为最大限度缓解甬台温断流施工对台州境内国省道及市区道路的交通压力,减少安全隐患,保障甬台温断流施工期间对地方国省道交通影响最小化,充分发挥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的分流作用,对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实行差异化收费,利用价格杠杆手段,提高区域路网运行顺畅度。根据市政府部署要求,对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继续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
二、起草依据及过程
(一)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正式揭开了差异化收费的序幕。同年6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
(二)2022年,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浙江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交〔2022〕1号),提出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要求。
(三)2024年7月2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浙政办函〔2024〕42号)。
(四)《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温州和台州市部分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关事宜的函》(浙交〔2024〕94号)。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对象:台金高速公路沿江收费站出口所有车辆。
(二)实施路段:台金高速公路沿江收费站出口代收的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通行费。
(三)实施方式:
1、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段断流施工期间,停止向台金高速沿江出口车辆收取由台金高速沿江收费所代收的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通行费。
2、向台金高速公路沿江收费站入口车辆代收取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维持不变。
(四)实施时间:自批复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时间为准。
四、原政策实施近一年来的效果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前,台金高速沿江互通至水洋枢纽段客车与货车日均断面流量(双向)分别为5803辆和2007辆,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后,台金高速沿江互通至水洋枢纽段客车与货车日均断面流量(双向)分别增长到19974辆和9259辆,增幅明显。甬台温断流施工以来,地方道路未出现明显拥堵,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不仅盘活了高速公路的通行潜力,也减轻了甬台温施工期间地方道路的通行压力,实现了“高速高效、地方畅通”的路网协同效应,为甬台温断流施工期间路网畅通提供了有力保障。
今日(8月4日)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
关于《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
差异化收费政策
延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一起来看
自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以来,在降低社会出行成本、推动甬台温改扩建项目断流施工的顺利进行、缓解沿江收费站出口交通拥堵等方面成效显著,大幅提升了公路路网的通行效率与服务水平。为进一步发挥政策红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该政策延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快政策落地生效,根据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
意见反馈途径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597182918@qq.com,并注明“台金高速公路台州市区连接线差异化收费政策延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钟先生,邮寄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南路323号;邮政编码:318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台金高速公路台州市区连接线差异化收费政策延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可于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通过拨打电话0576-81120090反馈意见。
附件:
1.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项目差异化收费延续实施方案
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
连接线项目差异化收费延续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自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项目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以来,成效显著,降低了社会出行成本,有力推动了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断流施工的顺利进行,缓解了台金高速公路沿江收费站出口的交通拥堵,大幅提升了公路路网的通行效率与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交〔202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浙政办函〔2024〕42号)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温州和台州市部分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关事宜的函》(浙交〔2024〕9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政策成果,特制定该政策延续实施方案,以持续发挥政策的积极作用,为广大民众和区域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一、实施对象
台金高速沿江收费站出口所有车辆。
二、实施路段
台金高速沿江收费站出口代收的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项目通行费。
三、实施方式
(一)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段断流施工期间,停止向台金高速沿江收费站出口车辆收取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项目通行费。
(二)向台金高速沿江收费站入口车辆代收取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项目通行费维持不变。
四、实施时间
自批复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具体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复的时间为准。实施期间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2.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差异化收费政策延续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
差异化收费政策延续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实施背景
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台州段是浙江省加快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重大项目,因工程建设需要,甬台温高速公路临海水洋枢纽至温岭大溪枢纽于2024年7月至2027年1月全封闭断流施工。为最大限度缓解甬台温断流施工对台州境内国省道及市区道路的交通压力,减少安全隐患,保障甬台温断流施工期间对地方国省道交通影响最小化,充分发挥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的分流作用,对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实行差异化收费,利用价格杠杆手段,提高区域路网运行顺畅度。根据市政府部署要求,对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继续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
二、起草依据及过程
(一)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正式揭开了差异化收费的序幕。同年6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
(二)2022年,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浙江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交〔2022〕1号),提出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要求。
(三)2024年7月2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浙政办函〔2024〕42号)。
(四)《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温州和台州市部分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关事宜的函》(浙交〔2024〕94号)。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对象:台金高速公路沿江收费站出口所有车辆。
(二)实施路段:台金高速公路沿江收费站出口代收的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通行费。
(三)实施方式:
1、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段断流施工期间,停止向台金高速沿江出口车辆收取由台金高速沿江收费所代收的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通行费。
2、向台金高速公路沿江收费站入口车辆代收取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维持不变。
(四)实施时间:自批复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时间为准。
四、原政策实施近一年来的效果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前,台金高速沿江互通至水洋枢纽段客车与货车日均断面流量(双向)分别为5803辆和2007辆,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后,台金高速沿江互通至水洋枢纽段客车与货车日均断面流量(双向)分别增长到19974辆和9259辆,增幅明显。甬台温断流施工以来,地方道路未出现明显拥堵,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不仅盘活了高速公路的通行潜力,也减轻了甬台温施工期间地方道路的通行压力,实现了“高速高效、地方畅通”的路网协同效应,为甬台温断流施工期间路网畅通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5-08-04
2025-08-03
2025-08-03
校对:冯言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