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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2-3家国际或国内有较强竞争力、技术领先的氢气制备、储能企业”调整为“引进5家以上国际或国内有较强竞争力、技术领先的氢能制备、储能企业”;
“建设加氢站1座以上”调整为“建设加氢站2座以上”;
“示范运行氢能公交车5辆以上”调整为“示范运行氢能公交车15辆以上”;
“新建或改造船舶10艘”调整为“新建或改造船舶20艘以上”。
“氢能领域规模以上企业企业数量突破20家”调整为“氢能领域规模以上企业数量突破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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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或改造船舶50艘以上”调整为“新建或改造船舶100艘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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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氢能与可再生能源结合应用,氢能在全市能源结构中的比例达到10%以上,基本实现能源综合利用自给自足。 -
氢能制备、储运、应用等各环节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制造能力完备,氢能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完善,氢能在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储能发电、热电联供等领域的应用更加广泛,行业健康发展,最终形成“氢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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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9、推进氢燃料电池船舶应用示范。(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港航和口岸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经信局、舟山海事局、市交投集团)
10、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优先选择在本岛开通运营5条以上氢能公交示范线路,在普陀山景区试点1-2条氢能公交和观光线路,在六横岛开通1条以上氢能公交示范线路。至2025年,全市累计投入运营50辆以上氢能公交车。根据宁波-舟山港口物流需求,试点推进氢燃料电池港区集卡、叉车等氢能商用车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港航和口岸局、普朱管委会)
11、开展六横岛氢能全产业链示范试点,打造六横氢能产业园。打造氢能科技示范展区,集氢能科技成果展示、企业产品展示、产品体验于一体,承担氢能技术展示、推广、教育等功能。(责任单位:六横管委会)
12、开展孤岛能源综合利用示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属地政府)
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