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防控不放松!
开展“无疫港区”创建工作。认真吸取周边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经验教训,结合网格化管理,积极开展“无疫港区”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管控措施,努力保障港区不发生疫情。 二是开展职工教育管理,提升防疫意识,规范个人防护,努力保障职工不发生阳性病例。 三是健全完善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常态化下网格单元管理相关工作。尽最大努力组建除专班、应急队伍之外其他一般作业人员的独立单元,并尽可能缩小每个单元人数规模,确保其作业独立性。一旦港区发生疫情,迅速对染疫及其密接人员进行隔离阻断,对港区进行封闭管理,确保清除风险单元后,剩余力量仍可保障码头正常生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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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小门”管理。加强辖区、办公楼宇等“小门”管理,对外来人员严格执行“一扫三查”,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 对健康码异常、核酸检测证明过期、有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允许入内,并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属地。 加强省外及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禁止高风险地区人员返岗或进入公司辖区。省外返回人员实施“落地检”和“三天三检”,市外(含省外)低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实施“三天三检”和 3 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避免到单位辖区,健康监测结束核酸结果正常方可返岗。港口所在设区市出现疫情高低风险地区时,人员管控按照属地要求执行。 -
加强高风险岗位人员管理。严格落实专班人员“四固定”、“两集中”管控措施,作业期间要加强闭环管理、视频监控和个人防护,避免工作期间感染。闭环作业结束后暂时实施 5 天集中健康监测。直接接触入境货物和环境的专班人员每天进行 1 次核酸检测,码头公司其他人员每 2 天进行1 次检测,其他单位人员按照属地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