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海港 阳光北一
清正廉洁贵在行,欢度佳节勿忘廉。2024年春节将至,值此佳节来临之际,公司纪委向全体员工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集团纪委廉洁过节有关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公司纪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员工,要严守纪律规矩,弘扬新风正气,自觉做到——
“八严禁八不准”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准借礼尚往来名义请托办事、说情打招呼,以置办年货、土特产等名义违规收送礼品,以提货券、购物卡、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形式“隔空送礼”等;
严禁违规吃喝,不准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一桌餐”隐蔽聚会等;
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不准通过虚列名目、套取资金、编造理由等方式滥发节日福利;
严禁违规公款旅游,不准以党建活动、培训考察等名义借机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
严禁铺张浪费,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用车,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
严禁“八小时外”行为失范,不准沉迷低级趣味以及发生酒驾醉驾、寻衅滋事、赌博等违法问题;
严禁作风漂浮,不准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值守人员擅自离岗脱岗等。
“节点”就是“考点”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考点”。各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廉洁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员工自觉抵制和纠正“四风”。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素材来源 | 纪检室
编辑 | 钟超
对校 | 冯超
审核 | 李军 黄英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