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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钦政办电【2016】150号、桂财建【2016】243号文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从2016年4月1日起,对进出口环节重柜因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外贸企业可免除相关查验费用。其中移位费包括海关指定查验的集装箱货物运输至海关查验场地后将相关货物掏出箱体产生的所有费用。吊装费指除移位费外产生的过磅、吊运、托运、查验等相关费用。由于免除申请工作时间紧迫,码头将全力配合各外贸企业申请备案工作,具体申请工作如下:
一、各外贸企业由代理报关公司统一宣传并通知,填写桂财建【2016】243号文件中的附件1《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申请表》及附件2《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统计表》。
填写要求:
1. 申请免除费用外贸企业必须盖公章(原件),如因企业在本地无分公司等特殊原因可提供扫描件,请务必彩色打印并清晰看到红章。业务大厅将临时提供彩色打印服务。
2. 为简化流程,填写报关单编号一栏标明“见附件”,附件中按企业名称汇总一份清单包括报关单编号、收费项目、费用金额等项目,同时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3,其中,海关意见审批一栏,需企业自行到海关部门签署意见,海关部门签署意见后递交我司,由我司统一提交口岸部门申请后由财政局拨款。
二、请各企业于2016年12月12日前分别将海关签署意见后的申请表递交广西北部湾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集司)、广西钦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集司“),两公司申请不允许混报。提交免除产生费用的时间段为2016年4月1日到递交日期前海关查验所产生的查验费用。如因超出递交时间而导致无法拨款,由各外贸企业及其代理公司自行承担,过期后不再受理。
三、请各申请单位将贵司帐户资料盖公章后一并上交,模板见附件4(申请费用将直接拨付到贵司帐户)。
申请材料交付地点及联系人:
广西北部湾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港口集团办公楼3楼商务发展部
联系人: 王霄霄 18877706556
杨晓和 18290191762
广西钦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港口集团办公楼511室
联系人: 李兆民 18677733035
相关通知及附件材料请登录我司官网进行查询及下载。(登录http://www.bbg-psa.com后点击“新闻中心”即可查询到相关信息)
此通知仅适用于2016年相关免除费用的申请,2017年相关免除费用申请及办理流程待收到具体通知后再行公布。
咨询热线
北部湾集司王蕊:15807772656
0777-5881612
钦州集司廖慧琴:18007778458
0777-58817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