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广州人,事关电动车!今早通告→

@广州人,事关电动车!今早通告→ 工美港
2024-03-01
2

近日

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

火灾事故频频发生

对此

广州多个小区也在全面排查

电动车安全隐患


工美港物业服务中心温馨提醒园区各位租户,严禁电动自行车或携带电池在室内充电。车主须在园区指定停放点规范有序整齐停放。



今早(3月1日)
广州荔湾发布
“荔湾区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
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
全文如下:

2024年2月23日凌晨4时39分,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造成15人遇难,44人在院治疗。经初步分析,起火建筑为高层住宅,由地面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发

为深刻吸取江苏南京“2·23”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事故,保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州市消防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在全区范围内就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

经初步分析,南京“2·23”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一层起火后,架空层直接联通了建筑内部的天井,形成烟囱效应,向上快速蔓延。

此次火灾火点分散在多个部位,“底部起火之后,有烟囱效应拔风,烟囱壁上分布着多个可燃物聚集点位,引起局部猛烈燃烧(主要是天井中防盗网飘出位置堆放杂物)。而后通过窗户蔓延进室内,引发了室内火灾。

由于火灾发生在凌晨,很多人处深睡眠状态,对外界的感知比较迟钝。此次火灾中的42名轻伤患者多为吸入浓烟引起吸入性损伤

高层建筑内部的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关,无法有效阻隔烟气蔓延,也是造成伤亡扩大的重要原因。

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同时,建立健全社区和物业微型消防站,一旦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迅速展开灭火救援行动;

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等统一明确具体责任单位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管理责任。

对因安全责任不落实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责任。

三、严格遵守“八个严禁”

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严禁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场所为电动自行车停放或充电

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

严禁私自改装、扩容、更换电动自行车电池

严禁超时充电和过度充电

严禁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 “进楼入户”“人车同屋

严禁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

四、规范停放充电区域场所

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应优先选择在室外安全的位置,不能与居民住宅楼、自建房的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不得占用架空层、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

在建筑物内部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区域时,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且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应采用防火墙、甲级防火门、耐火极限不小于1.50h的楼板与建筑内的其他区域完全分隔开。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各社区,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等管理区域内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排查清理,及时消除隐患。在检查中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消防救援机构报告,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配备消防设施和用电装置

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应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和警示标志,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简易喷淋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不得私自拉接电源线路、插座和开关。

六、加强消防安全科普教育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及各街道应加强宣传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八个严禁”以及 “进楼入户”“人车同屋”“ 飞线充电”和违规改装的危害,同时通过播放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印发宣传材料,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和海报,加强消防演练,普及消防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教育市民加强火灾防范,提升消防安全素质,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能够正确逃生自救。

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小区”活动,上门入户开展消防知识宣讲,提示火灾风险和消防安全常识、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危害,发动居民群众持续开展“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活动,自发配备居家灭火器具,确保消除家庭住宅火灾隐患。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12345”举报电话。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涉及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和违规充电等构成消防违法行为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

涉及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违法行为的,由供电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对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

因违规充电行为引发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广州市荔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上下滑动查看内容




广州部分小区发通知
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管理

天河区多个小区张贴告示

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

根据通知内容
部分小区
将自3月1日起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
进入小区及地下车库范围

广州华景新城陶然庭苑小区张贴禁电动自行车进小区通知




部分小区将开展电动自行车棚
及充电桩建设

天河区部分小区

已张贴相关通知
表示将开展电动自行车棚
及充电桩建设
这些设施
预计在3月中旬完成投入使用
届时小区内将实施电动自行车禁入
并统一将停放在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
移出小区外
▲资料图:电动自行车停放处的上方设有灭火装置




电动自行车电池强制性国家标准
即将出台

目前,我国多地都制定了针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性的地方性技术标准,我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也即将出台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显示:2022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已完成起草和征求意见阶段,目前正处于审查阶段。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何鹏林介绍:这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今年发布。这项标准将填补国家层面上,对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质量监管的技术依据的空白。该标准发布以后,按照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




阿消提示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心存侥幸!

州州提醒您↓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

⚠️禁止进楼入户停放、充电

⚠️禁止飞线充电

⚠️禁止在单元门口停放

⚠️不盲目改装

⚠️加强日常自查自检

如何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

这份安全指南请收好




转载自 | 广州消防

声明 | 文章仅用于公益分享,所转载的图片、文字、视频等归版权人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工美港·国际数字创新中心

工美港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位置——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总占地面积15万㎡,一线临江,拥有5万㎡生态岛,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生态、艺术、科创的完美融合,以国际化理念开创别具一格的生态办公模式。项目是广东广轻控股集团下属全资企业物业,由省属实力国企广东广轻控股集团和商业地产领导者德馨置地联手开发运营,产业资源雄厚。目前,逸仙电商、威法高端定制、精力沛、乐牛游戏、百漫文化、北辰青年等近百家优秀企业已入驻园区,共同打造数字经济新高地和园区运营新标杆。
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工美港
工美港·国际数字创新中心,位于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已入驻近百家优秀企业,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内容 0
粉丝 0
工美港 工美港·国际数字创新中心,位于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已入驻近百家优秀企业,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