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稍息、立正、听我讲
——我县“两非”车辆整治进行时
看完之后,你还要注意
1
8月27日—8月31日回收,
大型电动车(3.2米以上,不包括3.2米)
奖励金额减少300元;
中小型电动车(3米至3.2米及3米以下)
奖励金额减少200元。
2
如果不符合上述保留车辆的规定,请尽
快去辖区统一回收点办理车辆回收手续
,符合保留车辆条件的,还请耐心等待
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推进。
如有更多问题:拨打0580--4473400
那么,还有一个问题
怎么主动上交“两非”车辆
我县电动三轮车主动上交奖励流程
1
电动三轮车车主驾驶电动三轮车携带本
人身份证(居住证、暂住证),购车发
票或者收据等到岱山县“两非”车辆综合
整治电动电动三轮车上交回收处(岱山
县海事处西侧地块停车场、高亭镇飞舟
路1号县公安局北侧)办理电动三轮车
上交奖励手续。
2
由二名“两非”车辆整治办工作人员对电动
三轮车车主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丈量
电动三轮车外形尺寸、查验电机号码,
填写电动三轮车奖励认定表并签名确定。
3
经“两非”车辆整治办工作人员(民警)审
核,属于奖励政策范围内的电动三轮车,
按照《岱山县电动三轮车主动上交奖励办
法》相关规定,由民警在认定表上确认奖
励金额并签名。
4
车主凭电动三轮车奖励认定表到财务窗口
现场填写领款单,签名并捺印后,同步发
放奖励金。
5
奖励金发放实行电子档案管理,一车一档
,包括车辆、车主身份证照片,电动三
轮车奖励认定表,电动三轮车尺寸、车架
号、领款单等照片。
6
每日电动三轮车上交、奖励金发放工作完
成后,工作人员将奖励金发放情况制作汇
总表,每日上报岱山县整治“两非”车辆领
导小组办公室。
转发!转发!转发!
让更多人知道!
来源:蓬莱仙岛浙江岱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