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自9月19日正式施行,《意见》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以“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这将为车主们带来哪些切实的影响呢?下面,让小编带大家梳理一下吧~
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消费者将切实享受以下红利:
有责总责任限额得到了大幅提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
|
有责责任限额 |
||
|
类型 |
改革前 (万元) |
改革后 (万元) |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
11 |
18 |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1 |
1.8 |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
0.2 |
0.2 |
|
有责总责任限额 |
12.2 |
20 |
|
无责责任限额 |
||
|
类型 |
改革前 (万元) |
改革后 (万元) |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
1.1 |
1.8 |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0.1 |
0.18 |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
0.01 |
0.01 |
|
无责总责任限额 |
1.21 |
1.99 |
新《意见》对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保险责任进行了完善,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
车损险主险责任扩展 |
|
|
机动车全车盗抢 |
自燃 |
|
玻璃单独破碎 |
无法找到第三方 |
|
发动机涉水 |
不计免赔率 |
|
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扩展 |
|
|
改革前 |
改革后 |
|
5万—500万 |
10万—1000万 |
|
删除免责条款 |
|
|
事故责任免赔率 |
无法找到第三方的绝对免赔率 |
|
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易发生争议的免责条款 |
|
增加了驾乘人员意外险产品、车轮单独损失险产品、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产品及服务。
|
新增四项附加增值服务 |
|
|
代送检 |
道路救援 |
|
代驾服务 |
安全检测 |
保险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调整后的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
费率调整变化 |
|
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 |
|
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 |
将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改革实施后,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
车险综合改革让车主们有了更多的保障,也让购车更加“无忧”。
恰逢元通汽车金秋乐购节正在火热进行中,实惠多多,福利满满,好车好礼不容错过!不选择入手一台心仪好车吗?
活动详情扫描下图二维码即可阅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