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熟悉泰国护符制造历史的人乍闻“Pisamon(劈撒蒙)”一词,可能会觉得十分陌生。事实上,“Pisamon”就是我们所熟知的符管或塔固。而“Pisamon”作为一种护符的名称已经在泰国佛教界和收藏界消失多年了,只有泰南部分地区还保留着“Pisamon”的称谓。“Pisamon”历史悠久,其制作及奉持曾遍及泰国全境。在古代,制作“Pisamon”的材质各异,如金、银、铜及贝叶等;其造型亦多种多样。其中扁圆型的“Pisamon”被后世藏家们称作“路翁符管”。
说到制作加持这种扁圆型的金属Pisamon路翁符管的高僧,最著名的要数Wat Nong Bua(寺)的龙婆yim了。据说他的Pisamon路翁符管法门承袭自Wat Pradu(寺)的龙婆zhen。其后龙婆yim将此法门传给了Wat Sadet(寺)的龙婆斋,又由龙婆斋传授给了夜功府Wat Kaeo Charoen(寺)的高僧龙婆yod。传说龙婆yod在世之时,他所制作加持的Pisamon路翁符管极为著名,庇佑祛灾的功效堪称登峰造极。
▲龙婆zhen、龙婆yim、龙婆斋、龙婆yod
龙婆堪暖的Pisamon路翁符管严格遵依各位高僧先师所传经典,将金、银及红铜等金属裁成宽0.5-1厘米,长9寸的细条。在其正反面皆亲刻经符,然后将金属条卷成小巧精致的符管,并在符管上用白丝线及Wat Kaeo Charoen 特有的班加隆丝线编织缠绕在符管表面。
班加隆是泰国一种独特的传统工艺,同时也是黑、白、黄、红、绿五色的总称。班加隆丝绳是Wat Kaeo Charoen 前住持龙婆yod的当家法门。他从恩师龙婆斋处继承了五色班加隆丝线法门,又从高僧龙婆cham那里学习了“捆鳄绳”法门,将两种法门融会贯通,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班加隆丝绳法门。龙婆yod的班加隆丝绳在福德、避险等方面功效卓绝,成为极受善信们推崇及喜爱的护符。龙婆yod曾告诉弟子,班加隆丝绳灵效不凡,即便日久绳断,依然可将断绳作为“绳塔固”包壳继续佩戴。
- 银质,制作16枚(表面用龙婆yod所留的旧丝线编织)
- 银质,制作500枚
- 红铜,制作700枚
- 银质,制作500枚
- 红铜,制作300枚
3. 佛历2565年8月所制
- 银质,制作184枚
- 红铜,制作250枚
4. 佛历2566年所制
- 金银质,制作258枚
- 银质,制作500枚
- 红铜,制作2000枚
泰国人对Pisamon路翁符管的信奉古已有之。这种护符中心有孔,可穿绳挂于腰间。据说,它在腰间的位置亦有讲究。当奉持者信心满满,要去拼搏奋斗之时,可将其置于身前;当奉持者无意恋战,想逃之夭夭时,则需将其置于身后;追求女孩时,可将符管置于左侧;而倒追男生之时,则要将其置于右侧。不过,Pisamon路翁符管最大的功效体现在祛灾避险、护佑平安及增进人缘魅力等方面,为奉持者带来吉祥和幸福。
版权声明
本公众号所有原创作品,其版权归本公众号所有,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作品内容主要收集自泰国网络、藏家口述等,再进行求证、翻译、编辑。创作不易,请尊重知识产权。
国家版权局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作品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微信平台内可任意转发分享,公众号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转发至其他平台需获得我方授权。我方不接受任何无德行为,必将追究到底,不姑息让环境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