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罗家岙派出所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
✦
5月13日,罗家岙派出所接到鼠浪湖工人张先生报警称,在工棚里发现一只猫头鹰,疑似翅膀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驾驶“红帆110”便民服务船赶赴鼠浪湖现场。
张先生称自己早上准备出门干活时,偶然发现路边的草丛中,有一只小鸟不知什么原因飞不起来,显得十分的惊恐与害怕。张先生觉得这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随即报警。
民警到达后第一时间采取保护措施将该鸟带至派出所,并联系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经确认,该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目前,该猫头鹰已被移交到县农林局进行救治保护,待恢复健康后重新放归自然。
警方提醒
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种类很多,在我国分布区域较广,对预防鼠害有极大作用。广大群众如有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要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切不可私自圈养或者盲目处理,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关注、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中来,让我们共建和谐生态环境。
供稿:罗家岙派出所
编辑:徐霜霜
审核:张志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