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说“绿灯行、红灯停”,无论是开车也好走路也罢,亮绿灯时可以通行,亮红灯时就得停,从幼儿园开始,老师就是这么教我们的。但有这么一种情况,就算在亮绿灯的情况下,也不能通行,在民间也被通俗的称为“闯绿灯”,下面我们就一起去看看。

实际上交规并没有“闯绿灯”这种说法,它只是民间的一种口语化说法,是指在前方路口已经发生拥堵的情况下,虽然信号灯为绿灯,但如果驶入交叉路口,可能会造成交通更加拥堵的行为。所以这个“闯”是有条件,就是在继续通行的情况下会造成交通拥堵。

对于闯绿灯的处罚,初衷是正确的,就是为了避免出现更多的拥堵。的确,现在路上太多“见缝插针”式开车的人;不管是遇到拥堵也好,不堵也好,只要隔壁车道有空出一个车身的位置,就迫不及待的变道过去,更何况是在绿灯亮起的时候,更加想“尽快”的通过路口,殊不知这样只能造成更大的拥堵。那么交规针对“闯绿灯”有没有相关的条规呢?


翻阅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其中第53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除了这一条规定之外,并没有对“闯绿灯”做出其它相关的规定。另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没有对“闯绿灯”做出相关的处罚规定。

虽然交规并没有对“闯绿灯”有明确的规定,但目前国内部分省市对于“闯绿灯”视不同情况均有相关的处罚。例如前阵子深圳也开始对“闯绿灯”的处罚,但只罚款300元不扣分。此前包括长春、哈尔滨、南京、济南等多个城市和地区也都已经有了处罚先例。
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对“闯绿灯”进行处罚,有的罚款有的扣分。不过目前可能主要以教育为主,毕竟让更多的人有“闯绿灯”的意识,有意识进行礼让、降低拥堵才是最终的目的。也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够让更多的人在经过拥堵的路口时,不要再继续往前挤,不但自己快不了,还可能把别人也堵住了,完全是损人不利己。在目前人多车多的交通,让我们都少一分急躁,多些许耐心,才能拥有更加有秩序的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