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历2566年,夜功府Wat Kaeo Charoen(寺)高僧龙婆堪暖的弟子团将收藏的一批pgm坤平佛粉牌献给了龙婆堪暖。这批佛牌是北榄府Wat Saeng Tham(寺)于佛历2558年制作的。佛牌的制作原料十分难得,共采用了十多种著名高僧的pgm粉压制而成。其中包括龙婆tim(Wat Lahan Rai)的坤平佛粉牌、龙婆pupan(Wat Tham Chalawan)的坤平佛粉牌、龙婆添(肥添.Wat Phra Khao)的坤平佛粉牌等等。
Wat Saeng Tham 对这期pgm坤平佛粉牌非常重视,佛牌制成之后,从佛历2558年起开始为其加持,共用了八年时间,直到佛历2566年才告完成。
当龙婆堪暖从弟子团手中接过这批pgm坤平佛粉牌后,亦是郑重其事,不但为所有佛牌再度加持,还亲手为每块佛牌点粉赐福,并在佛牌背面嵌入金.银符片、贝叶经片及自己的袈裟片,还在佛牌上亲绘各种高棉经符。如:大“Na Okdek”符、“Fa Bratan Pon”符、“Na Setee”符及“Thao”符等等。这些经符寓意吉祥,寄托了龙婆堪暖对奉持者的美好祝愿。
“Na Okdek”符意为“裂心Na符”。这个符在人缘魅力方面功效强大,传说奉持此符者,在召唤心上人时可使对方对自己满心思慕,情浓欲裂。
“Fa Bratan Pon”符译成中文即“天官赐福”。这个符图由著名的华裔法师吴锦溪带入泰国,并被泰国人广泛接受。符中包含三道击中大地的闪电及四大天王、二郎神君等。“Fa Bratan Pon”符的含义为:愿上天赐予财富、繁荣、好运、健康及长寿。
“Na Setee”符意为“富贵Na符”。这个符的主要功效是提升奉持者的财运,改善流年,增助星运,为其广开财路,使其诸事顺遂。
“Thao”符是著名的108符之一,自古便受到泰国高僧法师的崇敬,常被用于佛牌护符之上。Wat Lahan Rai 的龙婆tim曾说:“Thao符等同如愿水晶,是佛德极高的圣物。佛法84000部,尽涵盖于此一符之内。”
2. 背面嵌贝叶经片,镌刻999印记及大“Na Okdek”符,制作3枚
3. 背面嵌银片,镌刻协会印记及大“Na Okdek”符,制作16枚
4. 背面嵌袈裟片,盖寺院印章并绘“Fa Bratan Pon”,制作1000枚
5. 背面嵌贝叶经片,镌刻印记,作为纪念品分发信众,制作72枚
2. 背面嵌金片,镌刻吉祥印记及编号,制作46枚
3. 背面嵌银片,镌刻999印记,制作2枚
4. 背面嵌银片,镌刻协会印记,制作16枚
5. 背面嵌银片,镌刻印记及编号,制作123枚
6. 背面嵌贝叶经片,镌刻印记及编号,制作892枚
7. 背面嵌贝叶经片,镌刻印记,作为纪念品分发信众,制作58枚
版权声明
本公众号所有原创作品,其版权归本公众号所有,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作品内容主要收集自泰国网络、藏家口述等,再进行求证、翻译、编辑。创作不易,请尊重知识产权。
国家版权局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作品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微信平台内可任意转发分享,公众号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转发至其他平台需获得我方授权。我方不接受任何无德行为,必将追究到底,不姑息让环境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