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傍晚18时许,岱山县公安局高亭派出所接110指令称:高亭金色年华OK厅外面码头,有人欲跳海未成功,现在正在吵架。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赶到现场,将试图跳海的安徽籍女子王某稳住,之后将王某及其丈夫金某一起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原来,几年前丈夫金某来岱山打工,而妻子王某去了广东,夫妻俩聚少离多,最终决定离婚。原本当天可以办完离婚手续,无奈证件没带齐只能拖到第二天。当晚,妻子欲到定海朋友家住,而丈夫执意留宿,要求吃一顿散伙饭来结束几年的婚姻。眼看天色已晚,再迟就没船了,王某一着急,就说道:“你不让我去,我就跳海游过去。”之后便真跑到了海边要跳海,并与救她的人吵了起来。
了解情况后,民警开始做丈夫金某的思想工作:“法律规定,每个公民有人身自由权,况且你们是自愿离婚,于情于法,你都不能限制她人身自由。”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耐心开导,丈夫金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会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婚姻事宜。随后,民警把王某送到了码头,“还好赶上船了,谢谢你们,警察同志。”王某感谢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