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决方案提供者
泛成作为一家提供解决方案的跨国集团,定时为大家推送行业相关内容,公司动态,还有丰富的生活资讯,欢迎大家准时收听。
微信搜索fenchem_biotek 关注即可!
以下内容由我司技术销售部门整理提供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文号2016年第77号)。 公告称: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请境内收货人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网址为http://ire.eciq.cn),提交备案信息并填写进口和销售记录。质检总局对备案的境内收货人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
据中国日报网报道,相比原来实施的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这一即将于明年3月1日施行的公告与有三大变化:
✎ 规定收货人应当向其工商注册登记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而原先是向化妆品进口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
✎ 收货人不仅需要提供纸质材料,还需要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网址为http://ire.eciq.cn)提交电子信息。检验检疫机构对收货人的备案纸质村料及电子信息进行核实,符合要求的方可发放备案编号。
✎ 收货人名单将由国家质检总局予以公布。收货人只要一经备案,全国检验检疫机构都可查询获得备案信息。
质检总局官网8月23日就《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公告发布了新闻,称:
该规定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及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精神,全面掌握化妆品收货人动态信息,实现进口化妆品的可追溯性,保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能迅速召回问题产品,进而构建更加有序的营商环境和保障消费安全。
为了便于收货人填写基本备案信息、进口和销售记录,质检总局建立了进口化妆品收货人信息化平台,收货人只要登录互联网进入该平台即可填写相关信息。
质检总局同时调整工作流程,明确收货人只要在一个检验检疫机构备案基本信息,就可以自由选择在全国各地口岸到货并申请报检,这就突破了过去只能在备案地到货并报检的藩篱,极大地便利了收货人,降低了物流成本,减轻了收货人负担。
实施这些措施,标志着我国进口化妆品同进口食品一样实现了信息全过程追溯,有利于收货人落实进口化妆品的主体责任,有利于同相关监管责任实时对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