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3日,《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将于7月1日起施行。作为全国首个海洋生产总值突破2万亿元的省份,广东此次通过立法形式系统构建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其中低空经济与海洋经济的深度融合成为最大亮点,开创了"空海联动"的创新发展范式。
《条例》第十八条明确提出"开展涉海空中交通、低空物流、全空间无人体系试点",这是全国首个将低空经济系统纳入海洋经济发展框架的省级法规。根据《条例》,广东省将重点推动低空技术在以下海洋领域的应用:
海洋应急救援体系:低空飞行器将在水上救援、搜寻搜救、医疗转运等领域开展示范应用。无人机群可实现远海目标实时监测与信号中继,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可执行紧急医疗物资投送及伤员转运,大幅提升海上事故处置效率。
智慧海洋物流网络:在海洋渔业、海岛旅游等场景中,低空物流将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条例》支持通过水上无人机配送生鲜渔获,降低损耗率;同时推动无人船艇与低空飞行器协同,打造"海空一体"的深远海养殖物资补给体系。
海洋生态监测保护:低空技术将为海洋生态治理提供精准化手段。无人机遥感系统可对红树林、珊瑚礁等生态敏感区进行毫米级监测,通过AI识别算法处理海域塑料污染,并为海洋碳汇监测提供技术支持。
《条例》特别强调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海岛、滨海发展低空经济新兴消费项目",这将为广东沿海地区开辟全新的消费市场:
广东将鼓励发展直升机观光、空中婚礼等"低空+海洋"特色业态。深圳已开通"山海盐田"直升机观光航线,未来这种模式将向珠海、湛江等更多滨海城市推广。
结合《条例》提出的海上运动赛事,低空飞行体验、跳伞等新兴项目将与海洋休闲运动深度融合,提升海洋旅游的吸引力和附加值。
随着eVTOL技术的成熟,广东有望开通连接大湾区主要岛屿的低空客运航线,打造"空中岛屿走廊",大幅缩短岛屿间的通行时间。
《条例》不仅关注低空经济,还系统布局了海洋科技创新体系:
支持发展深潜器、无人船艇、水下机器人等新型海洋装备,组织研究天然气水合物开采关键技术,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
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海洋领域的融合应用,完善海洋交通运输网络和多式联运通道。
健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打通从研发到中试到量产全流程创新链条,支持企业承担海洋科技攻关项目。
《条例》专章规定开放合作,深化与港澳在海洋领域的协同发展:
支持横琴、前海、南沙、河套在海洋领域市场准入、产权保护、人才引入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
加强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共同保护珠江口等跨境海域生态环境。
为确保政策落地,《条例》从多个层面提供了制度保障:
规定省发展改革委作为海洋经济主管部门,将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编制"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探索优化用海用岛审批程序,对符合规划的开放式养殖、旅游娱乐等用海区域进行整体论证。
近五年累计投入25.76亿元开展海洋生态修复,2025年将获中央财政16亿元支持。
作为广东省首部海洋经济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广东海洋经济发展进入法治化新阶段。预计到"十五五"末,广东海洋生产总值将突破3.5万亿元,而低空经济将成为这一目标实现的重要推动力,为全国探索"空海一体"的经济发展新模式提供广东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