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体干部职工: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即将来临,集团公司纪委向您及家人致以节日问候,祝大家双节快乐。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集团公司纪委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一、唱响廉洁旋律
中秋国庆要来到,十个严禁要记牢:
节日庆典不要办,福利补贴莫超标。
公款送礼报不了,公车私用违规了;
礼品礼金谢绝掉,消费旅游自掏包;
亲朋聚会要记牢,餐饮浪费不能有。
老乡校友战友会,疫情防控记心间;
邪教异端是垃圾,封建迷信应远离;
带彩娱乐是赌博,参与就难脱干系。
私人会所切莫进,婚丧喜庆莫违规;
坚守岗位通讯畅,履职尽责应担当。
安全生产防汛忙,节日清爽才舒畅;
纪律规矩记心上,快乐平安又吉祥。

二、牢记“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商务)接待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
2.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发放各种购物卡,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白酒、定制酒;
3.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旅游或借学习、培训、总结等名义公款旅游及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5.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6.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7.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8.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占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等(节日期间公车必须封存停在指定位置);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10.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或参与“一桌餐”等活动。

三、做到以案明纪
1、管住嘴/不该吃的别吃
案例:2017年12月,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孙天峰在带领民警到西安执行案件期间,违规接受当事人在住所安排的宴请。2018年10月,孙天峰收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责任追究。

2、管住手/不该拿的别拿
案例:2015至2017年间,咸阳市彬州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杨涛先后收受某民营企业负责人以感谢为由所送价值1300元绿松石三通串珠一个和现金1.05万元。2019年7月。杨涛收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管住腿/不该去的别去
案例:铜川市王益区发改局原工委副书记杜四虎、王益区国有粮食收储公司副经理兼五一路粮站副经理赵金锋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9月22日至29日,杜四虎、赵金锋在哈尔滨市参加会议并前往绥芬河市参观考察粮食企业。9月30日至10月3日,二人以无直达西安的车票为由,从绥芬河市前往大连市旅游,花费0.51万元公款报销。2020年6月,杜四虎、赵金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管住车/不该用的别用
案例: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下属西安新合纸箱包装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曹清、总经理鲜昌毅、工会主席姜新超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至2017年,曹清、鲜昌毅、姜新超等人使用公车,前往四川、甘肃、湖北等地旅游。2019年,鲜昌毅使用公车到青海办理私事。2020年4月,姜新超使用私家车前往四川旅游期间,使用公司油卡加油。2020年“五一”假期,姜新超使用公车前往铜川旅游。2020年7月,曹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鲜昌毅、姜新超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5、管住人/不该做的别做
案例:2019年5月10日至11日,西安市鄠邑区科教局副局长王建博因其子结婚在家中设流水宴席21桌,12日在城区某酒店举办婚礼,设宴24桌。期间违规收受65名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1万元。2019年5月,王建博收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集团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明底线、守纪律、知敬畏。同时,配合集团公司纪委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发现干部职工违反“四风”的问题线索,请第一时间向集团公司纪委报告,监督电话:0911—8018881、15229333646、15291113639、18091176660。
最后,再次衷心祝愿全体延能人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延安能源化工集团纪委
2020年9月30日

延安能源化工集团
项目引领 创新驱动 稳中求进 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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