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杭州从11月1日开始,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1.只要你把第一套住房贷款结清,购买第二套商品房新房,面积要在140平方米以下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可以是20%啦!
2. 首套房贷款结清购买二套房为二手房,房屋建成年份在2000年(含)之后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屋建成年份在2000年之前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房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3.拥有1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杭州发布)
关注我微信号:好地讯
回复1,【最新挂牌消息】
回复2,【最新成交信息】
回复3,【土地出让直播】
回复4,【好地最新活动】
回复5,【每日一地推荐】
回复6,【城建动态解读】
回复序号,即能获得更多信息。咨询请拨打0571-89969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