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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文件解读】萧山经开区市北两宗地块有何要求?

【挂牌文件解读】萧山经开区市北两宗地块有何要求? 好地讯
201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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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好地网4月19日讯(研究员 夏亮)3月25日,萧山挂牌2宗地块,地块均位于经开区市北区块内的,总出让面积约

好地网4月19日讯(研究员 夏亮)3月25日,萧山挂牌2宗地块,地块均位于经开区市北区块内的,总出让面积约60亩,总起价7.46亿元。两宗地块计划将于4月25日正式出让。

地块指标

地块报名、报价及出让会时间如下: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25日11时(工作时间)。

报价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25日14时30分(工作日)止。

出让会时间:2016年4月25日14时30分。



萧政储出(2016)7号地块


7号地块位置图

7号地块航拍图

萧政储出(2016)7号地块,东至四甲河绿化带,西至明星路,南至北塘路绿化带,北至建设一路。出让面积21211㎡,约32亩,居住用地(含商业配套),容积率不大于2.2,可建面积46664m²,出让金起价41998万元,楼面起价为9000元/㎡。

一、地块性质: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居住用地(含配套商业)

二、地块指标:出让面积21211㎡,容积率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25%,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以内。其中,配套服务用房(含配套商业)总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不小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

三、地块约定:

1、竞得人在地块所在地的镇、街道未成立公司的,须在地块所在地的镇、街道成立项目公司,于报名时一并申请,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先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的内容成立新公司后,再由出让人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事先向出让人申请约定一致。

2、报名截止日前,凡在萧山区受让土地,但未按土地合同(协议)约定足额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含相应地块上成立的项目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3、土地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本宗地设立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出让合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5%收取,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由受让人在首次支付土地出让金时一并缴付。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工的,经受让人申请,审核通过后,50%的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的,经受让人申请,审核通过后,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如遇政府重大活动导致停工建设的,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

四、合同签订:竞得人在2016年5月2日前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签订《萧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付款方式:分两期向出让人支付出让款:自土地成交后起一个月内交清出让价款的50%一年内交清出让价款的100%

六、交地时间:出让人交付宗地于受让人的时间为2017年5月2日前

七、开竣工时间:该项目在2018年5月2日之前动工,并在2021年5月2日之前通过规划竣工验收,建设周期三年。



萧政储出(2016)8号地块


7号地块位置图

7号地块航拍图

萧政储出(2016)8号地块,东至通惠北路,西至嘉利公寓,南至现状厂房,北至建设二路。萧山城区市北东单元内,出让面积19012㎡,约28亩,容积率不大于2.5,可建面积47530平方米,出让金起价29469万元,楼面起价为6200元/㎡。

一、地块性质: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住宅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70%)

二、地块指标:出让面积19012㎡,容积率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高度不小于24米,不大于60米。住宅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70%,商业及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

三、地块约定:

1、竞得人在地块所在地的镇、街道未成立公司的,须在地块所在地的镇、街道成立项目公司,于报名时一并申请,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先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的内容成立新公司后,再由出让人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事先向出让人申请约定一致。

2、报名截止日前,凡在萧山区受让土地,但未按土地合同(协议)约定足额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含相应地块上成立的项目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3、土地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本宗地设立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出让合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5%收取,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由受让人在首次支付土地出让金时一并缴付。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工的,经受让人申请,审核通过后,50%的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的,经受让人申请,审核通过后,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如遇政府重大活动导致停工建设的,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

四、合同签订:竞得人在2016年5月2日前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签订《萧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付款方式:分两期向出让人支付出让款:自土地成交后起一个月内交清出让价款的50%一年内交清出让价款的100%

六、交地时间:出让人交付宗地于受让人的时间为2017年5月2日前

七、开竣工时间:该项目在2018年5月2日之前动工,并在2021年5月2日之前通过规划竣工验收,建设周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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