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地网9月14日消息(研究员 孙航海)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表复函调整了泸杭高速公路余杭至杭州路段客车通行费收费方式。

重点:泸杭高速公路余杭收费站至杭州(彭埠)收费站之间路段、余杭收费站至德胜收费站之间路段,对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ETC)的浙A牌照客车免收通行费。

沪杭高速公路以及3个站点位置
费用结算:复函中提到,由此形成的车辆通行费差额部分由杭州市余杭区政府负责支付给相关高速公路业主单位。
收费方式调整期限暂定为2年。
以下为复函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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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地网9月14日消息(研究员 孙航海)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表复函调整了泸杭高速公路余杭至杭州路段客车通行费收费方式。

重点:泸杭高速公路余杭收费站至杭州(彭埠)收费站之间路段、余杭收费站至德胜收费站之间路段,对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ETC)的浙A牌照客车免收通行费。

沪杭高速公路以及3个站点位置
费用结算:复函中提到,由此形成的车辆通行费差额部分由杭州市余杭区政府负责支付给相关高速公路业主单位。
收费方式调整期限暂定为2年。
以下为复函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