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新版《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及《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海关总署对原《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及说明(2022年第106号公告)进行修订,并首次制定《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海关总署2022年第106号、第114号公告同步废止。
附件清单:
- 附件1:《海关企业认证标准》说明
- 附件2:《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进出口收发货人)
- 附件3:《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报关企业)
- 附件4:《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单项标准)
- 附件5:《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附件6:《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报关企业)
- 附件7:《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单项标准)
海关总署
2026年3月30日
(来源:海关发布)



